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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评选表彰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11-19 15:26艳照门 (浏览:40)

各艳照门 (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评选表彰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16号)要求,艳照门 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在我省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创作,具有“开拓性、独创性、权威性”的领军人物和代表人物,原则上为在职专家。担任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一线专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参评。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分类条件

1. “紫金文化奖章”申报人选须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文艺创作上卓有建树、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内具有权威性。

2)获得中宣部认定的23项国家级各艺术门类最高奖(附件1)。

3)在国际公认的、一流专业评奖和活动中获奖。

4)在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2. “江苏社科名家”申报人选须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开创性作品,学术成果在国际或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同行学者和社会科学各界的广泛认可。

2)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部级相关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等。

3)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或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以及学科学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等。

4)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

、推荐材料

申请人请于2025年1121日15: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发展合作处(真知馆310),逾期不予受理。

(1)《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3份;

(2)附件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包含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25-58662809。

附件1: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doc

附件2: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推荐审批表.doc 

 

                                          发展合作处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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